联合会议:兴景社区、金地物业及业主委员会
兴景社区、金地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分别于3月24日和3月27日在9号楼物业会议室举行了两次三方联合会议,讨论了小区业主关心的问题。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在小区地面安装电动车充电桩&停车棚问题:
1、现有新小区的充电桩&停车棚是在交房前由开发商规划、安装和验收通过的,与交房后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都无关
2、新小区房子交付以后,小区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对这些部分进行任何的改造都牵涉到全体业主的利益,属于《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规定中“六、七、八”的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3、政府对充电桩&停车棚的安装只有建设性指导文件,并没有强制安装的政策法令。社区、街道只有指导和协调的义务,金地物业只有听取业主的意愿并按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勘测和制定方案的责任,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只能执行业主大会的表决结果。任何一方都没有直接决定选址方案并安装的权利。因此联合会议一致同意将小区地面与充电桩有关的问题提交业主大会表决。
4、根据金地物业提供的数据,小区现有地下室内充电&停车位:1#楼+8#充电位的数量:220个;电动车停车位:1号楼144个,8号楼216个,总停车位360个。
5、3月24日联合会议上一致同意,由金地物业结合小区现有的实际环境情况,勘测、制定地面充电桩和停车棚可行的方案,在3月27日晚再次进行联合专题会议。
6、在3月27日晚联合会议上,金地物业提供的方案仍然解决不了“第4项”数据中提报的问题。会议一致决定由金地物业重新对南门、东门和北门可利用区域进行统一勘测和制定方案。
7、根据负责充电桩安装公司对小区南门、东门和北门的实际勘测结果,在小区可利用区域同时安装充电桩&停车棚的数量很少,远达不到“第4项”中“360个”的要求。
8、目前1#和8#业主担心的核心问题是电动车在地下停车库充电起火的担心。
鉴于小区外围可以用区域的限制,可行的办法是:
(1)在南门、东门和北门规划分段式充电桩,便利小区业主就近进行电动车充电,在避免集中联排式充电、降低充电带来的风险的同时,留出业主的进出行通道;
(2)逐步停止地下电动车库充电桩的使用;
(3)在小区其它可利用零星区域,划出电动车停车位,由金地物业加强管理,规范地面电动车停车。
二、小区物业的新物业合同内容条款讨论
与金地物业福建片区总经理就小区新物业合同的中的物业费、续聘条件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商讨,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结果。要求金地物业在4月10日前根据业主委员会提出的新物业合同条款给出具体解决方案。
Author: 马銮湾1号业主委员会
Link: https://one.wenew.uk/2024/04/02/%E5%85%B4%E6%99%AF%E7%A4%BE%E5%8C%BA-%E9%87%91%E5%9C%B0%E7%89%A9%E4%B8%9A%E5%8F%8A%E4%B8%9A%E4%B8%BB%E5%A7%94%E5%91%98%E4%BC%9A2024%E5%B9%B4%E7%AC%AC1%E6%AC%A1%E8%81%94%E5%90%88%E5%85%AC%E5%91%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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