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第03号:关于电梯轿厢电视广告合同续签公示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Posted by 马銮湾1号业主委员会 on June 11, 2024

关于电梯轿厢电视广告合同续签公示

2024年 第03号

  兹就本小区电梯轿厢内电视广告服务合同之续签事宜进行公示.据查,现有服务合同系于2021年12月31日由金地物业管理处与厦门视梯联传媒有限公司直接签订,为期一年,其后未经广泛业主同意,于2023年1月1日再度续约一年,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此操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八款之规定不符,该条款明确电梯广告业务应属业主共同决策事项,要求至少三分之二以上专有部分面积及人数的业主参与表决,并需得到其中四分之三以上业主的赞同。因此,过去两年的电梯广告运营状态未达法定合规标准。

  原合同设定每部电梯年广告费为1,500元,全年合同总额共计21,000元,其中包括每梯每年固定的200元电费开支。

  随着业主委员会的正式备案成立,于2024年2月23日,金地物业在业委会与物业沟通平台上咨询了续签意向。业主委员会决议将电梯广告经营管理权回收自主,并扣除必要的税费、电费等支出后,所有净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原物业公司经营时收取30%的净收益)。鉴于前期广告经营的合规性问题及业主对此的广泛关切,业主委员会决定在召开业主大会时,将小区广告的经营问题提交业主大会表决,并根据表决结果执行相应决议。根据2024年5月22日公示的业主大会决议,广告经营的合规性问题已解决,业主委员会将会严格、合规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维护广大业主公共收益。2024年6月3日,本委员会收到电梯广告公司的正式协商信函,指出受疫情影响,多数企业经济状况严峻,电梯广告需求骤减,故提议将单梯年广告费下调至1,200元

  在此,我们诚挚邀请持有更优电梯广告资源或能提供更高广告费用报价的业主,在本公示发布之后的7日内与业主委员会联络。对于促成新合同签订的业主,委员会将一次性颁发500元人民币作为推荐奖励。

  若在7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业主的反对意见,业主委员会将依据上述修订后的电梯电视屏公告服务费标准,签署为期一年的服务合同。

  特此公示。

附件:

附件一:电梯轿厢广告调价协商函

附件二:拟签订电梯广告位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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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马銮湾1号业主委员会
Link: https://one.wenew.uk/2024/06/11/2024%E5%B9%B4-%E7%AC%AC03%E5%8F%B7-%E5%85%B3%E4%BA%8E%E7%94%B5%E6%A2%AF%E8%BD%BF%E5%8E%A2%E7%94%B5%E8%A7%86%E5%B9%BF%E5%91%8A%E5%90%88%E5%90%8C%E7%BB%AD%E7%AD%BE%E5%85%AC%E7%A4%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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