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提升、改造项目方案及《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修订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福建省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海沧区新阳街道办事处及兴景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结合本次物业服务企业公开选聘中聘候选人可能开展的有关提升、改造工作,经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下列提升、改造项目及根据业主意见完善修订《小区管理规约》有关条款进行意见征求。
一、提升、改造项目实施计划将取决于应聘物业服务企业承诺投入提升资金额度的情况分配,若实际执行过程中,项目所需支出总额超出投入资金额度的,将综合实际情况停止或暂缓部分项目的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实施前征询业主的意见。
提升、改造10个项目如下:
-
将每栋入户大厅电动门现有的“手动开关”改为“感应式”自动开门开关,原手动开关保留做应急使用(额外说明:2021年维权提升时向开发商提出过要求,但未获同意);
-
对6号楼北侧儿童游乐区沙池填平改造;
-
利用6号楼北侧儿童游乐区和9号楼儿童蹦蹦床游乐区空余区域增加游乐设施;
-
对1、2、3号楼架空层进行优化布置和局部改造,提升老年人活动空间和增加年轻人健身设施;
-
对各楼栋天台晾衣区进行优化布置和适当增加晾衣绳;
-
在北门规划增设“马銮湾1号”灯光铭牌标志;
-
对高空抛物摄像头进行规划与安装(根据提升资金额度情况逐步实现);(若资金不够,该项是否从公维金支出?)
-
对地下非机动车库出入口坡道进行防滑改造;
-
在南门墙面增设规范性公示、公告栏玻璃橱窗;
-
对西门地库出入口顶面钢化玻璃棚自爆的钢化玻璃逐步更换为美观且经济适用、透明度高、抗冲击性好、吸音效果好的材料(如耐力板等);
二、《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等文件修订:
1.将《厦门市海沧区马銮湾1号小区业管理规约》第四十二条由“20%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修改为“20%公共收益分配额度比例只用于《业主委员会运行机制》第十六条规定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各种费用的支出、聘请业主委员会专职秘书等,业主委员会在任期内每年度工作经费分配金额超过2万元的部分划规用于业主大会经费”;
2.在《厦门市海沧区马銮湾1号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三章第六条中增加条款:(七)代表全体业主通过委托律师,对任何侵害全体业主公共权益的行为,提起法律诉讼以维护合法权益,经费由公共收益支出;
现业主委员会将上述文本及事项张榜公布,书面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时间自2024年10月10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止,业主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业主委员会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冯培锋
地 址:马銮湾1号小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18030287398
特此公示。


Author: 马銮湾1号业主委员会
Link: https://one.wenew.uk/2024/10/09/2024%E5%B9%B4-%E7%AC%AC18%E5%8F%B7-%E7%89%A9%E4%B8%9A%E6%8F%90%E5%8D%87-%E6%94%B9%E9%80%A0%E9%A1%B9%E7%9B%AE%E6%96%B9%E6%A1%88%E5%8F%8A-%E5%B0%8F%E5%8C%BA%E7%AE%A1%E7%90%86%E8%A7%84%E7%BA%A6-%E4%B8%9A%E4%B8%BB%E5%A7%94%E5%91%98%E4%BC%9A%E7%AB%A0%E7%A8%8B-%E4%BF%AE%E8%AE%A2%E6%84%8F%E8%A7%81%E7%9A%84%E5%85%AC%E7%A4%BA/
Liscense: All work at this site, unless otherwise noted, are not allowed to be reproduced, all rights reserved. If any post accidentally infringes your copyright, it will be removed shortly after being informed.
本站所有文章,除非另有声明,均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转载,本站保留所有权利。如果本站内容不小心侵犯了您的著作权,侵权内容会在收到通知后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