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第21号:关于撤消第一届第二次业主大会会议延期决定的公告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Posted by 马銮湾1号业主委员会 on November 13, 2024

关于撤消第一届第二次业主大会会议延期决定的公告

2024年 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在海沧区新阳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业主委员会经讨论决定对本次业主大会会议进行变更,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因通过兴景社区居民委员会反馈,已收到多位马銮湾1号小区业主反对延期的意见,金地物业发布的《关于小区物业费降费的重要通知》《关于宣传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属于《厦门市海沧区马銮湾1号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第十九条第3项第3款规定的“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重大事项”情形,业主委员会应对该事项进行研究。据此,于2024年11月13日下午由新阳街道办事处组织,并由兴景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参与协调后,业主委员会决定采取新阳街道办事处的指导意见,撤消2024年11月12日由业主委员会决定并发布的2024年第20号《厦门市海沧区马銮湾1号小区关于第一届第二次业主大会会议延期的公告》,并按照2024年10月18日发布的2024年第19号《厦门市海沧区马銮湾1号小区关于召开第一届第二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的既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开箱、计票,并及时公布本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果。

  特此公告。

  联系人:冯培锋

  地 址:马銮湾1号小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18030287398

  第三方:柳先生

  联系电话:13459274140

微信扫码进入小区系统


Author: 马銮湾1号业主委员会
Link: https://one.wenew.uk/2024/11/13/2024%E5%B9%B4-%E7%AC%AC21%E5%8F%B7-%E5%85%B3%E4%BA%8E%E6%92%A4%E6%B6%88%E7%AC%AC%E4%B8%80%E5%B1%8A%E7%AC%AC%E4%BA%8C%E6%AC%A1%E4%B8%9A%E4%B8%BB%E5%A4%A7%E4%BC%9A%E4%BC%9A%E8%AE%AE%E5%BB%B6%E6%9C%9F%E5%86%B3%E5%AE%9A%E7%9A%84%E5%85%AC%E5%91%8A/
Liscense: All work at this site, unless otherwise noted, are not allowed to be reproduced, all rights reserved. If any post accidentally infringes your copyright, it will be removed shortly after being informed.

本站所有文章,除非另有声明,均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转载,本站保留所有权利。如果本站内容不小心侵犯了您的著作权,侵权内容会在收到通知后立即删除。